索引号 | GZ000001/2019-00017 | 发文字号 | 荔府办通〔2019〕6 号 |
发布机构 | 荔波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 2019-02-01 10:50:00 |
是否原创 | 原创 | 公开时限 | |
所属主题 | 其他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春节和全国“两会”即将临近,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和使命感
各乡(镇、街道)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作为根本遵循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行动视频调度会精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特别是机构改革期间,要做到认识不散、措施不弱、力度不减,确保工作不脱节,责任不脱节,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防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年前召开会议专题部署防火工作,在春节前全面开展检查,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到山。严格森林火灾问责,做到发生一起,提请问责一起,组织复绿一起。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深入社区、乡村和农户,充分利用传统媒介和现代媒介,用好宣传小喇叭,开展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坚决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文字、手机上有短信、林区内有标牌”,营造覆盖广泛、深入人心的森林防火宣传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火源管理,坚决查禁野外用火
各乡(镇、街道)要全员行动,立即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坚决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立即完善。要强化野外用火管控,针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祭祀扫墓、焚烧地坎、割灌除草等用火行为,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林区主要路口、景区景点以及重要防控部位,要设立检查站,护林员必须全员上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强化重点人群管护,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控火源,做到发现一起,查禁一起,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高速公路沿线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人为火灾发生。
四、加强应急准备,确保有效处置森林火情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强化联防联控,确保迅速响应。建立健全村级扑火队伍,配齐设备设施,做好值班备战,高火险时段要集结待命,靠前驻防。要充分利用林业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通过高空卫星监测、山头视频监测、地面护林员巡逻,实现空地一体化、网络化、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管,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火情,要重兵投入,快速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值班值守,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报扑查同步”制度。
特此通知
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2 月1 日
(此件公开发布)